国家电网公司 新农村电气化村标准(试行)
发布时间 06/08/10
一、用电水平
1.户通电率100%。
2.人均年生活用电量:东部≥240 kW·h;中西部≥150 kW·h。
3.农副产品加工基本实现电气化。
2.人均年生活用电量:东部≥240 kW·h;中西部≥150 kW·h。
3.农副产品加工基本实现电气化。
二、电能质量及降损节能
1.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≥96%。
2.台区低压线损率≤10%。
2.台区低压线损率≤10%。
三、配电设施与管理
1.村配电网络结构合理,与村庄整体布局协调统一。接户线和用户配电装置安装规范、标准。
2.台区低压线路供电半径不超过0.5 km。
3.配电台区设备配置完善,均采用节能型设备。
4.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达到100%,其中一类设备达到95%以上。
5.满足用电需求,不发生由于配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造成的限电。
2.台区低压线路供电半径不超过0.5 km。
3.配电台区设备配置完善,均采用节能型设备。
4.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达到100%,其中一类设备达到95%以上。
5.满足用电需求,不发生由于配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造成的限电。
四、用电管理
1.成立有村委会领导参加的用电协调组,协助供电所搞好村域内的电网规划、用电管理、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,供用电秩序和谐规范。
2.生活照明用电实行“一户一表”。低压进户线按每户不小于4 kW容量配置,铝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6 mm2,铜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2.5 mm2。
3.供电企业与客户全部签订供用电合同。
4.未发生农村触电伤亡事故。
2.生活照明用电实行“一户一表”。低压进户线按每户不小于4 kW容量配置,铝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6 mm2,铜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2.5 mm2。
3.供电企业与客户全部签订供用电合同。
4.未发生农村触电伤亡事故。
五、供电服务
1.服务承诺兑现率100%。
2.客户评价满意率≥98%。
2.客户评价满意率≥9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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